2022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建筑工程识图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建筑工程识图
英文名称:ReadingandDraftingofConstructionDrawings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建筑业
二、竞赛目的
(一)有利于促进职业高等教育土建类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通过竞赛,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并践行校企深度融合、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与优化、课程改革与创新、队伍建设与强化,积极探索课程、教学手段及教学资源创新与应用的有效途径,更好地推动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与课程建设。认真领会竞赛制度改革思路,积极实践,努力实现“赛教融合”与“赛训融合”的大赛格局。
(二)有利于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通过竞赛,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训练,进一步实现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有效转化,提升高职土建类相关专业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与职业素养,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市场匹配度。满足我国建筑产业转型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的新内涵与新需求,适应新时期建筑生产施工一线基层技术及管理岗位的职业要求。
(三)有利于突出工程与岗位技能特色
以"1+X"建筑工程识图技能为基础,以实际工程施工图纸为载体,以实际岗位的工作过程为序列,以学生对应职业岗位要求为标准,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来设计竞赛方式、竞赛模块和题目。注重考核学生准确识读建筑工程图及熟练使用CAD软件绘制土建专业工程图的核心技能,促进高职院校及师生对建筑工程识图技能培养和训练的重视,有利于学生工程素养的养成。
(四)有利于竞赛与院校教学相互促进
与有关课程和训练的知识、技能内涵有机结合,通过工程特色鲜明、职场氛围浓厚的竞赛内容再现真实的工作环境,侧重考量学生领会设计任务书或设计变更文书、熟练与准确识读土建专业施工图及配套技术文件、根据工程实际或给定的任务绘制建筑专业及结构专业施工图(竣工图)的能力,促进院校课程教学与岗位需求的有效对接。
(五)有利于技能与素养相互结合
竞赛融入“课程思政”内涵,有效展示参赛师生的精神风貌和技能水平,培养学生“认知、领会、策划、实施、自检”的职业素养和操守,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推介与识图能力培养相关课程与训练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先进的教学手段,促进广大开设土建类专业的高职院校相关课程与训练的改革及创新。
(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与协作精神
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办赛理念和组织形式,把凸显选手的个体技能水平作为竞赛的核心要素。同时,结合本赛项的特点,设计独立工作与团队合作的竞赛方式,培养选手“善于思考、独立工作、各施所长、协同合作”的职业素养,做到既考评选手的团队合作能力,更考评选手的个人技能水平。
(七)有利于提升各方对识图技能的重视度
通过竞赛,提升高职院校教师对实际工程能力的重视程度和应用水平,有利于“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促进课程教学与工程实际进一步贴近,与岗位需求有效互通。进一步引发学生对识图技能的关注度,乐于学习有关的知识、参与有关的活动、掌握识图的技能、提升识图的水平。
三、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与合作完成以下两个竞赛模块的任务:建筑工程识图、建筑工程绘图。
(一)建筑工程识图模块
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竞赛任务。选手在阅读给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资料之后,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错误、缺陷、疏漏,各自完成施工图识读相关知识与技能的答题。
(二)建筑工程绘图模块
参赛选手合作与独立完成竞赛任务。选手根据给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等资料,运用CAD绘图软件绘制指定的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施工图(例如:平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
竞赛模块、任务、权重及用时安排
竞赛模块 |
竞赛任务 |
分数 |
分值比例 |
比赛时间 |
建筑工程识图 |
(一)建筑专业施工图识图 |
80分 |
26.67% |
120分钟 |
(二)结构专业及综合识图 |
100分 |
33.33% |
18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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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绘图 |
(三)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 |
50分 |
16.67% |
150分钟 |
(四)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 |
70分 |
23.33% |
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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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分 |
100% |
600分钟 |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为团体赛。
(二)以省内各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三)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每名学生可配1名指导教师。
(四)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籍专科生,本科院校中的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以及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四、五年级学生。不限选手性别,年龄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2年1月5日为准)。
(五)因受省内外规范、标准通用性的限制,暂不邀请省外代表队参赛,但欢迎省内相关企业、机构派员观摩。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时间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竞赛前一天 |
8:00~14:00 |
选手报到、熟悉场地 |
承办学校 |
竞赛第一天 |
8:00~8:30 |
抽签、检录入场 |
1.“建筑工程识图”模块总时长为300分钟: (1)“建筑专业施工图识图”竞赛时间为120分钟,只提供建筑专业施工图,上午11:00竞赛答题系统自动停止运行; (2)“结构专业施工图识图”与“综合识图”竞赛时间为180分钟,提供结构及建筑专业施工图,选手结合提供的施工图完成竞赛任务,下午16:30竞赛答题系统自动停止运行。2.“建筑工程绘图”模块总时长为300分钟: (1)“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竞赛时间为150分钟; (2)“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竞赛时间为150分钟。 |
8:30~9:00 |
赛前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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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建筑专业施工图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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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3:00 |
中午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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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30 |
赛前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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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
结构专业施工图识图综合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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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第二天 |
8:00~8:30 |
抽签、检录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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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00 |
赛前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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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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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00 |
中午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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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30 |
赛前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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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
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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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后一天 |
9:00~10:00 |
大赛闭幕式 |
注:报到、竞赛时段(竞赛有效时间不变)及竞赛闭幕式时段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以《竞赛通知》或《竞赛手册》的规定为准。
六、竞赛赛卷
本次竞赛公开赛题库,赛题库参考国赛赛题库,详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
竞赛采用的工程载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民用建筑。
(一)建筑工程识图模块
包括建筑专业施工图识图、结构专业施工图识图、综合识图三个任务。参赛选手通过阅读给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资料,全面掌握图纸的技术信息,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错误、缺陷、疏漏并按照赛卷要求作答,每名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识图模块的竞赛任务。识图部分赛题均为客观题,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二)建筑工程绘图模块
包括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两个任务。每队参赛选手根据给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等资料,运用CAD绘图软件完成绘图竞赛任务。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任务应独立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任务可合作完成。
七、竞赛规则
(一)赛项组织机构
专家工作组开展赛项技术文件编撰、竞赛命题、裁判遴选等工作,参与和协调赛场设计、设备配置、裁判员培训、赛项说明会组织、赛项安全预案、赛事咨询、教学成果展示体验、赛事宣传方案设计、竞赛成绩分析、赛事技术评点、赛事成果转化等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办赛。
(二)裁判
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开展执裁工作,负责竞赛成绩的评判,裁判员应严格执行裁判工作的有关规定、公正执裁。裁判长对赛项执委会负责,并接受赛项执委会及专家工作组的协调和指导。
(三)参赛队
参赛选手在竞赛前因故不能参赛,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所在报名单位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申请、经大赛执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参赛选手。
(四)场地
按照竞赛日程安排,赛项执委会组织各参赛队在规定时间段内熟悉竞赛场地。
(五)竞赛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持参赛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场参加竞赛。各参赛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及其他无关人员均不得私自进入赛场(隔离区)。
2.参赛选手应在规定时间到达赛场,按事先抽签的顺序到检录处注册,参赛队通过再次抽签确定赛场和机位,入场、检查竞赛设备。
抽签采用两次加密,两次加密分别由两组加密裁判负责。通过检录的选手抽签取得第一次加密号,第一次加密号为选手代码,第一次加密统计制表签字后由第一组加密裁判交保密室封存;然后选手用第一次加密号抽签换取第二次加密号,第二次加密号为赛场机位号,第二次加密统计制表签字后由第二组加密裁判交保密室封存。
3.竞赛正式开始20分钟以后选手不得再入场参加竞赛,按弃权处理。竞赛时间段内参赛选手不得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赛场,应报告监考人员同意,离开赛场期间应有流动监考人员陪同。竞赛结束之后,参赛选手确认提交的竞赛成果后,在监考人员的组织下离开赛场。
4.参赛选手按照抽签结果在指定赛场及机位对号入座,监考人员应对每位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认真检查、复核、认证。参赛选手在竞赛正式开始之前应对计算机进行开机检查,但只准浏览和试用建筑工程识图答题系统、试运行CAD软件。
5.竞赛开始前20分钟,由竞赛监考人员当众拆封竞赛试题与图纸,并对数量及完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在竞赛正式开始前10分钟分发试题与图纸,并提醒参赛选手检查与核对。
6.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参赛队与参赛队之间不得互相交流,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本队选手之间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识图”及“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环节不可交流,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本队选手之间在“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环节可以交流,但不能影响其他参赛队;参赛选手不得擅自启封或破坏计算机USB接口的封条,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7.参赛选手遇到计算机、应用软件或答题系统故障时,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对于因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监考人员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将该选手的竞赛时间相应后延、等时补偿。竞赛结束前,参赛选手应按照答题系统的操作要求提交识图模块的竞赛成果,完成的绘图模块竞赛成果要按要求保存在计算机的指定位置,竞赛成果不得做任何特殊标记,否则按“0”分计。听到竞赛结束信号后,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试题与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劝阻者,经赛项执委会裁决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8.竞赛所需的设备及绘图软件由承办学校提供,参赛选手不可携带规范、技术资料、标准图集、教材、工具书、相关软件等,不得使用自带的计算机、键盘、鼠标、移动存储器等各类设备,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有通讯功能的手表等进入竞赛现场。竞赛所需的笔、草稿纸等由承办学校统一提供。
9.竞赛日午休期间,选手之间不能进行交流,需按照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午休,并根据竞赛安排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任务的赛场与机位抽签。
(六)成果提交
识图成果通过局域网自动提交到答题系统,在成绩汇总之前应在系统中稳妥保留,封闭服务器。绘图成果用U盘提交,每个参赛队(选手)1支U盘,并按规定编号。选手按照统一的命名规定为绘图成果命名,并保存在计算机指定位置的文件夹内。竞赛结束时由参赛队(选手)把竞赛成果保存到U盘,监考人员负责核对文件夹内的文件数量,并与参赛队(选手)履行交接手续。
(七)文明参赛要求
1.参赛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赛项组织的相关会议。竞赛过程中,领队和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隔离区)。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八)成绩确认与公布
识图与绘图成绩分项统计并汇总、解密、折算成总成绩后,经裁判长审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裁判长或赛项执委会相关人员接受参赛队的咨询。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所及计算机
技能竞赛应安排在计算机绘图实训室或其他符合竞赛要求的室内场所进行,赛场布置和机位布置应符合竞赛要求。“建筑工程识图”与“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模块同队选手应分布在不同赛场参赛或在同一赛场不同区域参赛;“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模块需确保同一参赛队2名选手机位相邻布置,以便于选手合作参赛。竞赛时每位参赛选手配置1台计算机,配置2台显示器(也可为宽屏显示器双显),其中1台显示器用于竞赛识图与绘图,另1台显示器用于展示电子版图纸。配置2台显示器时,均为19寸或更大;也可以配置1台27寸或更大、可以实现双屏显示的显示器。所有计算机设备应为相同(或相近)配置,赛场应按1/20的比例配置备用机,备用机配置应与竞赛机配置完全相同。
(二)计算机操作系统
计算机操作系统为Windows7及以上,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包括:搜狗五笔、搜狗拼音等。
(三)计算机配置
处理器I3或更高,内存2G或更高,其他配置不做要求,但应保证各赛场的设备规格相同。竞赛时USB接口全部封闭,建筑工程施工图识图环节需利用赛场局域网,建筑工程施工图绘图环节中断局域网连接。
九、技术规范
主要依据相关国家职业技能规范和标准,注重考核基本技能,体现标准程序,结合生产实际,考核职业综合能力,并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主要采用以下标准、规范及工具软件: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
(二)《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三)《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四)《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
(五)《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16G101-1;
(六)《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16G101-2;
(七)《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型基础及桩基承台)》16G101-3;
(八)与识图、制图、建筑构造、建筑结构有关的教材、参考书及有关的教学资源与训练软件。
十、技术平台
竞赛使用的所有计算机及工具均由承办学校统一提供。包括:
(一)答题系统:中望建筑工程识图答题系统(其性能应包括:题目的导入、题目按专业分区、分区内题目的随机排序、题目的全览、成绩的自动统计、成绩汇总及解密等)。
(二)绘图软件:中望CAD2020教育版。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1.以现行国家或行业建筑设计、制图、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作为制定评分标准的依据。
2.主要参照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及国家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对岗位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确定竞赛题目的范围、权重及程度。
(二)评分方法
1.建筑工程识图模块:
本模块分为“建筑专业施工图识图、结构专业施工图识图与综合识图”两个竞赛任务,均为计算机答题系统结果评分。参赛选手在计算机上利用建筑工程识图答题系统独立答题,由答题系统自动评分。流程如下:
(1)参赛选手登录答题系统,核实个人信息后限时答题,竞赛结束前保存成果并提交。
(2)答题系统后台自动评分。
(3)裁判长组织相关人员实时汇总各机位号的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存留。
2.建筑工程绘图模块:
本模块分为“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两个竞赛任务,均为结果评分。“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需每个选手独立完成,单独提交竞赛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可由2名选手合作完成,每个参赛队提交1套竞赛成果。
(三)成绩评定
分值分配:“建筑工程识图”模块的卷面分值为180分,其中“建筑专业施工图识图”为80分,“结构专业及综合识图”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建筑工程绘图”模块的卷面分值为120分,其中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为50分,“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为7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计卷面分值为300分,精确到小数后三位。把两部分卷面分数汇总后按照百分制计算汇总竞赛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建筑工程识图模块竞赛任务,2名选手得分的平均值为本队识图竞赛任务的分数;2名选手需独立完成“建筑专业竣工图绘图”竞赛任务,2名选手得分的平均值为本队该竞赛任务的分数;2名选手可合作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竞赛任务,每队提交1套竞赛成果,该成果的得分即为本队该竞赛任务的分数。
建筑工程识图模块和建筑工程绘图模块的得分之和为本队的团体赛最终成绩。当出现总分相同时,建筑工程识图模块分数高的队排名靠前;如建筑工程识图模块分数也相同,“建筑工程施工详图绘图”任务分数高的队排名靠前。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十二、奖项设定
竞赛设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18%,三等奖占比32%(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三、赛场预案
(一)电源保障
承办单位应事先协调当地供电部门,保证竞赛当天的正常供电。如赛场有双路供电的条件应事先进行测试;如承办单位有自备发电设备应事先进行检修、试运行;服务器应配有不间断电源。
(二)计算机保障
竞赛用计算机与备用机应在赛前逐台进行开机测试,在装入CAD绘图软件及答题系统后,应逐台进行运行测试,测试后应封闭赛场。如在竞赛期间发生计算机死机、卡顿以及其他设备故障时,经选手提出维修要求后,技术保障人员应及时予以排除。维修设备所用的时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选手“等时补偿”,并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备案程序。
(三)成果存留
竞赛用计算机与包括备用机在赛前需卸载“一键还原”系统。在竞赛结束之后封闭赛场,所有计算机保持在开机状态,待成绩评判、汇总之后方可恢复原状。
十四、赛项安全
为了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赛项执委会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赛项筹备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赛项执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的措施是:
(一)承办院校应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在赛区组委会及赛项执委会的指导下制定有关安全工作预案。
(二)赛项执委会在赛前组织专门班子按照要求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安全考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竞赛期间,承办学校应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四)应在赛场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避免发生意外事件。竞赛期间所有车辆、人员均应凭证进入赛地,并在指定区域停放。
(五)赛项执委会与承办学校共同制定赛场、交流区及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应作为《竞赛手册》的必备内容,并在赛区及赛场张贴,要求参赛师生认真阅读。
(六)赛项执委会与主办学校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共同制定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安全预案,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与防护品。
(七)竞赛涉及的计算机设备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八)赛区应能提供稳定的水、电等竞赛与生活必备的资源,并有供电应急设备。保安、公安、医护、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九)赛项执委会应制定专项方案保证比赛命题、赛题保管、发放、回收和评判过程的安全。
(十)赛场严禁无关人员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进入。赛场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区域的人员进行安检,在赛场相关区域安放无线屏蔽设备。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每队参赛选手必须为同一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跨校组队,违者取消竞赛资格。
2.准确领会《竞赛规程》和《竞赛指南》的全部内容,并严格执行。领队是参赛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参赛队竞赛期间的管理工作,竞赛过程中领队不得进入竞赛现场(隔离区)。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备赛过程中,有选手因故不能参赛,须由经赛项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替换;参赛选手注册报到后,不得再行更换,允许参赛选手缺席竞赛。
3.参赛选手按照大赛规程安排,凭参赛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选手可统一着装,但不应出现地域及院校的信息,并符合安全及竞赛要求。
5.参赛队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用软件和工具等。
6.各参赛队必须按相关操作规程要求参赛,在竞赛过程中不按操作要求,出现人为损坏赛项提供的设备情况,由参赛队照价赔偿。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最多可配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备案确定。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竞赛。
2.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尽职尽责。
3.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隔离区)。
4.指导教师应按时参加赛区(赛项)组织的相关会议。
5.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有关组织工作,督促参赛选手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做好参赛选手的后勤保障、安全工作;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在赛场内应始终佩带参赛凭证。
3.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禁止将参考资料及通讯工具带入赛场。
4.参赛选手竞赛过程中,因严重违背竞赛纪律和规则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其竞赛。
5.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故意干扰其他队选手的竞赛。
6.在竞赛中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设备检修工程师确认、经监考人员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可按照“等时补偿”的原则将该参赛选手的竞赛时间相应后延。
7.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赛项执委会组织的座谈、报告会、采访等活动。
十六、申诉与仲裁
竞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书面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赛项执委会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