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网址查询 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科研专项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校级科研专项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和公示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立项16项,其中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12项,校级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3项,校级科研专项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1项。
二、2023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资助额为4万元/项,校级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资助额为2万元/项,校级科研专项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资助额为2万元/项。
三、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含科研专项)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壹年项目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贰年项目执行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均应标注“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凡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一律不予认可。
五、任务合同书中的预期成果须明确量化且可考核,不得使用模糊性、概括性描述。经费预算支出科目填写需符合学校科研经费和财务管理规定,其中专利申请费和专著出版费不予报销。
六、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第八条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的规定,版面费单篇支出不得超过0.4万元人民币,对单篇论文版面费支出超过0.4万元人民币的,须经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网址查询 学术委员会签署必要性审核意见。
七、项目经费预算调整要求: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增可减,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可增可减。
八、请各项目负责人,在12月9日之前加入科研管理工作群,关注群消息及科研管理网(kygl.ynavc.com),后续相关事宜将通过网站和群消息的方式公布,凡未及时关注消息导致立项后续事宜未完成者,视作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九、立项名单,详见:http://kygl.ynavc.com/ky_template/news/show/12246
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