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已经完成,并已获得教育厅批准。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填报工作(我校获准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类项目执行期限自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项目执行期1-2年,即2023年3月-2024年2月或2025年2月,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期。项目执行时间不满2年时,无需办理延期手续;执行期超过2年未能按时结题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
二、任务合同书中的预期成果请严格按照申请书中填写,须明确量化且可考核,不得使用模糊性、概括性描述。
三、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等,均应标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省教育厅将不予认可。
四、教师类项目资助经费以立项名单为准。各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参照任务合同书填写说明(见附件2),认真填报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3)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另,我校停报专利申请费和专著出版费。
五、请务必于1月3日下午5点前,将填好的任务合同书(word格式),上传至:https://www.wjx.cn/vm/QQBVmgr.aspx#。所有文件的命名格式为:姓名_任务合同书_厅级项目_2023年。
六、关注科研管理工作群消息,得到任务合同书可打印的批准后,打印任务合同(一式两份,A3纸装订),并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完成纸质提交。
七、各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命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传,将直接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联系人:张孟娟 联系邮箱:zhangmeng.juan@qq.com
/upload/images/SITE_kygl_site/202212/29/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明细表.PNG
/upload/images/SITE_kygl_site/202212/29/附件2:任务合同书填写说明.PNG
/upload/images/SITE_kygl_site/202212/29/附件3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doc
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