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省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南省科技厅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部署要求,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强化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优化科技特派员政策激励,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服务县域企业技术进步、服务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结果导向。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专业、方向要与基层科技需求有效衔接,落实科技特派员的宗旨职能,践行科技特派员的初心使命,确保科技特派员服务绩效。
(二)坚持人才下沉。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坚持科学管理。加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派出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协同联动,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选派方式、强化动态管理,确保科技特派员选派精准、任务明确、服务到位、考核科学、保障有力。
(四)坚持有效激励。建立健全从评先评优、经费保障、利益联结、典型选树等激励机制,确保科技服务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科技成果与市场应用相联结,促进科技特派员充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政策,实现“四个促进、四个提升”,即: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和转化,促进县域实体经济发展进步,促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促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实现科技创新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县域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基层科技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
(二)具体目标
——选派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到2024年底,选派各类科技特派员6000人以上、向中小微企业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600人以上、选派国际科技特派员100人以上、选派科技特派队60个以上、科技特派团60个以上。
——转化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成果600项,创建乡村振兴绿色品牌100个,建设示范基地1000个,开展农民科学技术培训80000人次。
——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培育具有显著带动能力的科技创新型经营主体100个,完善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0个,建设一批专业化乡村振兴培训基地。依托涉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对科技特派员、乡土人才先进适用技术实操培训,培训基层科技人才20000人次。
四、主要任务
(一)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1.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
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的科研骨干,围绕农业农村科技需求,开展创业、服务、转化、带动等科技服务。鼓励省外优秀科技人员、省内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退休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承担涉农省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科技人员应当主动申请认定为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全省8502个脱贫村、37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全覆盖,高质量助推乡村振兴。
2.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小微企业
选派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骨干,到中小微企业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开展“科技特派员+”提升服务,延伸拓展服务内容。鼓励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提出科技特派员选派需求,实现多层面、多领域的双向选派。
3.选派国际科技特派员服务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
遴选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国际科技特派员,以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目标,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科技活动,鼓励国际科技特派员在境外创办(合办)科技型企业或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引进海外专家来云南创新创业。
4.选派科技特派队服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紧扣25个边境县(市)和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的产业需求、技术需求、人才需求,每5—6个村派出一支科技特派队,科技特派队由5—10名科技特派员组成,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本土科技人才培养,服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探索实施“包县”、“包村”科技服务,打造科技示范样板。
5.选派科技特派团服务“一县一业”
组织优秀科研人员围绕“一县一业”开展“一团一业”科技服务,切实支撑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和科技示范县乡村。
(二)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6.建立省、州市、县协调联动机制
省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员组织规划、申报认定、部门协调、动态管理、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绩效评价等工作,评估评价州市、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成效和服务水平。建立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团)联动机制,支持科技特派员(团)服务对象、区域等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州市科技主管部门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审核申报工作材料、提供有效服务和必要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融资需求收集及上报。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征集科技需求、融资需求,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保障、跟踪管理,推进县级成果转化中心履行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职责。
7.确保科技特派员有效选派
派出单位要选派出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素养深厚的优质科技特派员并做好跟踪服务,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受援单位要为特派员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和工作平台,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兑现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收益。鼓励州市、县根据实际需求建立专业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地方产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服务中成长成才,帮助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强化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
8.加强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挂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牌子,构建省、州市、县三级联动的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体系。推进建立专业化乡村振兴科技培训基地,对科技特派员和本土科技人才开展专业培训,实现创新、研发、展示、生产、营销、市场一体化培训服务。突出科技特派员及工作体系的人才服务效果、成果应用效果、市场转化效果,把服务实绩、服务效果和服务满意度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
9.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
建立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及技术手段优化工作管理,建成全省科技特派员和服务部门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可跟踪、可追溯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展示云南科技特派员”、“一个系统链接产业和需求”,实现创新资源、科技需求与市场的有效统筹。
(四)优化科技特派员政策激励
10.加大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
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任务要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各类评先评优工作要向作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倾斜。鼓励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优先评聘并重点使用。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将实际收益与服务成效和基层考核挂钩,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各方科技成果合法权益。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领衔申报人才类、应用类和成果转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每年向成绩较为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免费赠阅科技日报等报刊书籍。
11.开展科技特派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
加强科技特派员典型经验、交流材料、成果手册、技术推广手册等宣传报道。“十四五”期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省、州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和派出单位、服务对象统筹机制,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州市、县科技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部门认真梳理科技需求,积极开展工作部署,有效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支持政策。省级科技计划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专项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通过科技创新券、成果转化奖补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加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工作活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成果推介会、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等,提升科技特派员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科技特派员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优秀征文、视频(VLOG)展播、事迹巡讲等活动,激励更多社会力量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