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学校《科技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1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年科研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
(一)学校一般项目研究领域
1.经济管理与教学研究
2.农业信息化应用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及德育工作研究
4.基础课与专业课衔接整合研究
5.高职教育质量体系构建与评价研究
6.高职教育实验实训体系构建研究
7.精品课程的实践与研究
8.教学团队构建研究
9.高职教育国际、省际交流合作模式研究
10.继续教育项目研究
(1)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项目研究
(2)农民创业指导、培训项目研究
11.开放性办学,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研究12.我校二级管理实践与研究
13.高职院校示范性建设研究
(二)学校重点项目研究领域
1.作物新品种选育、繁育、引种和示范
2.农产品质量控制与质量安全检测
3.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
4.园艺、园林技术,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5.工程项目、农业水利技术
6.农村经济发展及三农问题研究
7.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8.文化校园构建研究
9.专业建设实践与研究
10.我校办学特色研究
11.学校学风建设研究
(三)省教育厅重点和一般项目研究领域
1.项目有潜在研究前景及价值,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
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2.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项目设置
今年学校拟立项一般领域项目15项左右(资助1万元/项),开展时间为1-1.5年;重点领域项目10项左右(资助2万元/项),开展时间为2年;省教育厅安排我校一般项目3项(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执行期2年。
三、申报条件
(一)学校项目
1.申报者原则上须对此前立项课题结题后方可申报新课题;所申报的新课题不能与原有课题重复;申报不得超出1个以
上研究项目。
2.校级项目立项向重点建设专业和学校骨干专业倾斜;向科研和教研团队倾斜。
3.学校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科研项目的申报及开展。其参加科研项目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或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省教育厅项目
1.以锻炼中青年教科研队伍为主,申请者为副高或中级职
称,正高职称者不具申报资格;
2.凡涉及国家秘密,或列入国家(省级)自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厅)、科技部(厅)等部委(省级相关部门)资
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申报;
3.组织省教育厅研究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2项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者请认真填写《江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申报表》,由相关二级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网址查询 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于2016年6月8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管理处,过时不候。申报表可到科研管理处群文件或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科研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确定出学校一般、重点项目,并在学校重点项目基础上遴选出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再上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将其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最后进行立项公示并发文公告。
(三)推报省教育厅的项目还需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6月15日前报送科研管理处;待省教育厅科技处评审立项公文下达后,再填报《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一式3份上报执行。相关材料可到学校科研管理处群文件或网站下载中心、也可直接登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信息网http://kjc.ynkj.cn下载。
五、经费与管理
(一)学校资助金额一般项目为1万元,重点项目为2万元;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4万元。
(二)项目管理按学校或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文件执行。
六、结题基本要求
学校一般领域科研项目结题时需提供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重点领域项目结题时需提供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2篇;省教育厅项目按其相关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