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教学成果奖是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规定,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奖项目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最终由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此次获奖体现了学校近年来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希望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向董仲生和胡媛媛项目团队学习,以学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为契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聚焦“三农”,努力创造更多、更优质的教育教学成果,共同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