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序列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含二级乙等);
(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二、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向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鉴定)一式二份;
(三)体检表一份(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影印件一式一份;
(五)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申请者,提供大学本科以上学习期间学籍档案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成绩和“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
(六)本人身份证影印件一式二份;
(七)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影印件一式二份;
(八)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一式二份;
(九)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三、高校教师资格材料报送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前,云南农职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网址查询 教工群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体检表》填写完成交回,并同时提交以上材料。
(二)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每人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提纲一式三份。教学能力测试地点(云南农业大学)、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丽萍电话:66074071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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