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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公示
来源:人事处 浏览量:7311 日期:2016-03-14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部门提出考核建议、人事处审核、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报主管院领导研究,拟同意以下13名同志按期转正。名单如下:

姚茹瑜 常楠静 杨 梅 蒋凤侠 陈智平 吴潇潇

刘凤丽 金绍东 陈百丽 张金鑫 张 蔚 杨 琳

杞斯卡娜

公示时间自2016年3月14日-3月18日。若有异议,请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

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6074071

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871-66074414

人事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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