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亿万中华儿女的不懈追求,在这伟大历史进程中每天必将孕育发生着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记录和讴歌这些故事既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待,也是文艺创作者施展才华、探寻艺术高峰的契机和舞台。为更好地阐释、宣传、弘扬中国梦,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定于
此次征集推介作品分为文字、音频和视频三个类别,我省有关单位和广大网民可以通过页面上传或者实物邮寄两种方式提交作品。征集结束后,合格作品将进行初评、公示、投票、专家讨论等多个环节,全国最终确定三个类别的重点推荐作品共60部,云南最终确定三个类别的重点推荐作品共60部,入选全国重点推荐的云南参评作品自动作为云南重点推荐作品。初评入围的优秀作品将在电台、电视台广泛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最终入选推荐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公开发行。
本次征集推介活动是全国性活动与全省性活动的统一,云南活动是配合参与全国性活动,是全国性活动的组成部分,又是一次相对独立、整体推出的活动。全国活动名称:“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云南活动名称:“中国梦·云南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为2013年12月——
报送参评作品有以下要求:一是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二是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三是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作品创作时间为
1、参加全国征集推介活动。可以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上传作品,也可通过实物邮寄方式进行投稿。三家网站只上传或投稿一家,不重复投稿。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链接地址分别如下:
http://cpc.people.com.cn/GB/67481/372573/index.html;
http://www.gmw.cn/content/node_48212.htm;
http://www.xinhuanet.com/forum/zt2013/zggszj/index.htm
云南省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作品参报全国征集推介活动要注明“云南报送”字样。
2、参加云南征集推介活动。参报全国征集推介活动的作品,同时申报参加云南征集推介活动。可以通过云南网网站上传,也可通过实物(制作成光盘)以邮寄方式投稿。云南网活动网页(网址):
http://special.yunnan.cn/feature10/node_50642.htm
实物邮寄方式:收信人:云南网编辑部;地址:昆明市新闻337号;邮编:65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梦·云南故事参赛作品”字样。询问电话:0871—64156165(云南网)、63992019(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对入选重点推荐的作品,组织单位将给予资助经费。全国征集推介活动最终确定的60部全国重点推荐作品中,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资助2万元;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资助1万元;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资助5000元。云南征集推介活动最终确定的60部重点推荐作品中,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资助2万元;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资助1万元;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资助5000元。
本次文艺作品征集推荐活动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分为征集初选、宣传终选、集中推介三个阶段。通过全省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调动相关文艺单位、文化公司、艺术院校和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积极参与本次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为云南赢得荣誉。对在征集推介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委宣传部将在活动结束予以表彰。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信息报、生活新报、云南老年报等报刊组织专题征文活动,并与云南广播电视台、省作协、云南网等加强联系,实现文字、音频、视频的转化利用和综合使用。我省有关单位组织的同类征集评选作品,可以筛选报送参加本次征集推介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时间安排,对本次活动加强宣传报道,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的社会影响。
具体征集办法请点击云南网等网站活动链接页。